2008年8月5日

徵件、送展、競賽、在台灣

請各位讀者,一定要認清楚一個事實:台灣的電影圈都在靠政府養。近三年來不靠政府而拍出來的國產片,大概只有《不能說的秘密》而已。周杰倫就是一切。就算拿到輔導金,如《海角七號》《最遙遠的距離》等等,導演幾乎都得背負債務才能拍片,債務從數百萬到數千萬不等-喔,還有一部片應該是沒背債:《我看見獸》。

台灣的導演,沒幾個這麼有勇氣朝負債的方向前進,所以,每年從一月一號到十二月三十一號,台灣的導演們都在參加徵件、競賽、送展,以便爭取拍片的機會,或是賺獎金。台灣導演的行事曆如下:

二月底:公視人生劇展徵案

四月:台北電影節報名

五月:長片輔導金

七月:短片輔導金、優良電影劇本、金穗獎

七月:金鐘獎報名

八月:金馬獎報名

在空白的月份裡,還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徵案活動:台北詩歌節徵影像詩歌、南方影展、高雄電影節、客家MV徵選;台灣有三十多個大小不等的電影節。厲害一點的導演可能去參加坎城、威尼斯、柏林、上海電影節等等;除此之外,再加上策劃、拍片、後製的時間,一年的時間大致上就被塞滿了。可是,拍片最重要的元素,就是錢!所以,「像我們這樣」的導演,多參加一些徵件、徵案以求生存是必然的。

影展的規模、獎金決定了影展的能見度以及知名度。如台北電影節,從第七屆開始增設「百萬電影大獎」,忽 然間成為兵家必爭之地。如果你有關注影展新聞的話,你應該知道:一度還傳說《色戒》要參加台北電影節哩。但最後沒有現身。很好!我喜歡,《色戒》的層級應該是各大國際影展,若是來參加台北電影節,大家就不用玩了。

另一個有趣的是金穗獎,以前金穗獎報名參賽的都是剛畢業的學生,2006年開始,金穗獎分成「一般作品獎」跟「學生作品獎」;然後限定未曾在台灣得過兩次大獎的人才能報名。在「最高獎金三十萬」且「限定在六十分鐘之內」兩個條件下,出現了很有趣的現象:

其一,把九十分鐘的人生劇展「鋸短」,或是已經放映過的電影「攔腰砍斷接起來」,拿去報金穗獎(其實我也很想這樣幹)。如果導演本人都不在乎作品的完整性,那我也沒意見(獎金三十萬可以買二手車了!);

其二,在業界打滾好一陣子的菁英們,也來參加金穗獎。他們符合「未曾得過台灣電影大獎兩次」的條件,但事實上,他們都已經在業界工作數十年之久。也許,金穗獎日後會變成「潛水老鳥冒出頭」的最重要獎項。

寫到這裡,我忽然看到一個影展徵件:「南方影展....獎金八萬...」

嗯...主辦單位,有沒有意願把獎金提高到八十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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