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9日

《錄鬼簿之二》原著小說與改編劇本

去年的這個時候,公共電視徵求「小說改編劇本」,我原本早早就準備了一個本子,改編自一個名小說家的短篇小說。可是四處找他不著,在得不到授權的情況下,只好另起爐灶。有一天,我在網路上閒逛,突然想起犬馬先生寫的《踏雪》,這一篇我其實已經看了四五回,越看越有趣,勾起了我改編的興趣。不過,這個故事看起來,好像不大不小-如果這個故事搞大,其實是一個蠻好的電影劇本;但如果是在公共電視的預算內拍,不知會變成甚麼樣子?

不管了,先找作者再說。我厚著臉皮,寫了個 e-mail 給犬馬先生,告訴他,我想改編他的這篇小說。犬馬先生倒也爽快,一口答應讓我改成劇本,送去參加投案。不過,這篇如果要變成好看的戲劇,大概有幾點要克服:

沒有女性角色。看起來會比較陽剛。

故事稍短,大概只能撐一個小時。

特效大概會很貴。

書店裏頭的書太雜,好像沒有扣住一個主旨。

光華商場都已經拆了。在哪裡找得到相同的場景?

在這裡就真的很感謝犬馬先生!他全然地放手讓我改編,還給了我很多意見。我在改寫成劇本時,就增加了一個女性角色,另外,我把故事重心轉移到文學傳承上,犬馬先生也欣然同意。另外就是加入女性角色後,男主角與女主角可以有其他的戲份可以發揮。最後就是特效的部分與「光華商場在哪裡」,我先不管它,等到中了再說。

結果,就真的中了,中得令我有些心煩。特效大概很貴吧?要去哪裡找光華商場?

我們最後是在牯嶺街的二手書店當主場景,把這個故事完成。特效的部分也在預算內做好,這都得要感謝製片 Hyper 的協助-山不轉路轉,既然重點已經不是「重現光華商場」,那就把這件在意的事情給忘了。我常常在籌備期悶住:原來導演就是一直做決定的人:布置一個場景要多少錢,如果換去別的場景,可以免費....等等等等。那時候心想:寫小說的人,快活多了!可以在文字裡面悠遊,愛怎麼寫就怎麼寫,可以寫恐龍復活,可以寫超人救地球,可以寫地球末日....但是在轉換成戲劇時,就變成「臨時演員一個多少錢」這樣的問題...

戲,終於拍完了。從犬馬先生大三時候的寫的得獎小說,到中時電子報上面點閱率最高的小說,到公共電視審查通過的劇本,到真正執行劇本,真的過了好長一段時間。犬馬先生寫小說時,大概光華商場還在;這會兒,就再也不能回復了。等到時候播出,各位觀眾可以細細觀察,從小說到戲劇,這一路上故事的變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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